一见钟情….
有一些“一见钟情”可以容易被占有,拥有,买回来…
好比如说,一见钟情的包包。
一见钟情的衣服。
一见钟情的鞋子。
还有一些容易得到一件钟情的东东。
对我来说,一见钟情的感觉是一种很强烈的感觉。
它会对你造成很大的影响。
它能影响你的情绪。
它能让你突然很有那种冲力出完成一样事情甚至预料不到。
至于,后悔不。因人而异吧。
有些人因为拥有了一见钟情而感觉很幸运,很幸福,因为那被自己“遇见”而且还来得及拥有。
有些则为因为来得太突然,某些神经未经过大脑而自己却做了某些后悔的举动而让自己后悔。
而我呢,买东西,如包包,衣服,鞋子等等,都会相信所谓的一见钟情。
大数都不会觉得后悔。但是“遇到”条件更好的,当然会觉得自己亏呢。那是常情。
但是最后还是不会后悔占有化一见钟情。
有些一见钟情并没有那么简单。
遇见他,就是不简单。
其实,“遇见”真的不那么简单…
“相处”,以及“时间”也不那么的简单。
当“一见钟情”,“遇见”,“相处”与“时间”产生了化学作用,一切一切并不简单。
当我遇见了他,再不直接的相处那一小段的时间,真的不简单。
最后,时间更胜利地遥控着.
遇见他,再与他相处,时间控制了我对他的感觉。
之后,时间把我从中抽离,让我离开有他的倒影里。
我以为我能随着时间的迁变而摆脱那个临时演员的角色。
可是,时间却成了我的证人。
我还没忘却,我以为我还是那临时演员。
我还在有他的倒影里。
时间也见证了,过去就是过去。
我无法回到那有他脸孔的过去。
甚至,时间还一直提醒着我要抽离。
走在街上,我们仍然无法再像第一次那样有缘的遇上。
无论走到哪,都是那么希望着遇得见你,让自己开心。
也想让自己有个理由停留在那个角色,有你的倒影你,不想离开。
可是,事实是残忍的。
我们再遇不上了。
我记得以前,一天都会遇上你好几回。
有时候我会看着你,有时候会故意把视线放在你不在的方向。
现在,后悔了。
后悔当初没有看多你几眼。
但是,我依然记得你的样子,
记得你的眼神,
记得你的背影,
记得你走路的方式,
记得你的认真。
可惜,就是不记得你的声音。
有时候,
清醒的我会懂得提醒自己做该做的事情,那就是忘却。
但是,我真实的想法是忘却吗?
其实,我搞不懂…
我是你的临时演员?又或者你才是我的临时演员?
也许,那才是真正的问题。
我好想再遇见你,可是,那样我会欺骗自己。
欺骗自己说与你有缘。
就如陶晶莹《我爱故我在》书中的“爱的预兆”sign of love,人们都会把一些些的恰巧说成是上天给的sign,缘分之sign。
那就是所谓“为爱新人强说缘”…
但是,我并不到究竟缘分会怎样。
不能断定什么。
对我,
总之,缘分天注定。
Sign 或不,也没有什么方程式去衡量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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